为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1月27日,市土资委办公室组织开展《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专题学习培训会。包括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内的全市29家储备机构、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约80余人参加。
近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定于3月1日正式施行。该《意见》对我市自2009年以来供地管理政策进行了重大修订,是对国家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贯彻落实。本次学习培训会目的在于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帮助各储备机构、分中心工作人员尽快了解、熟悉我市土地供应管理的新政策和措施,解答相关疑难问题。
此次学习培训会由市局利用处唐华超同志主讲。他从坚持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完善土地价格确认机制,强化土地收益管理、实施项目用地分类管理,规范用地供应行为、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强化土地批后监管、明确土地管理工作职责,提高用地服务效能等五个方面对《意见》逐条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对政策出台的背景、上位依据、理论基础、武汉市实际情况做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围绕新旧供地政策的不同,强调该《意见》在协议出让、土地收益分成比例、土地交换项目、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地投资建设还建房、城中村产业用地供地等方面相较于旧文件有部分调整和政策创新。
会上,与会人员学习热情高涨,相互交流探讨热烈,并纷纷表示,本次学习培训会对今后更好地开展土地供地业务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